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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737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3Z035-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150中学文体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3]3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第150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第150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监理内容:新建文体综合楼一座,主要包括报告厅、舞蹈室、书画室、钢琴室、文艺室等功能用房; 监理招标内容:上述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1277号,学校校园内;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投标人应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一份) (4)外埠投标人须提供入吉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第150中学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邮编:130600 联系人:胡明仁 电话:8422376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邮编:130600 联系人:贺志钢 电话:18004449969 传真:84262099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