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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805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0533-FW05-A (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片区丙三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汽车管发[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片区丙三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道路全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针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片区丙三十三路道路排水工程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西起乙七街,东至富民广场。 2.6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外省监理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入境手续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出不退。 4.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邮 编:130011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超、张百慧 电 话:18643185603、15144199866
2013.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