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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797
长春市牡丹园景观改造工程及市、区属公园维修(文化广场、御花园、杏花邨、文博广场、重庆园)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130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牡丹园景观改造工程及市、区属公园维修(文化广场、御花园、杏花邨、文博广场、重庆园)已由长春市园林绿化局以长园[20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及总投资:牡丹园景观改造,文化广场、御花园、杏花邨、文博广场、重庆园维修,投资额约2683.6971万元 2.2招标范围:对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实施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期:2013年6月28日—2013年10月30日(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财政投入 2.6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文化广场、牡丹园、御花园、杏花邨、文博广场、重庆园。 2.7监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 3.2 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总监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监理证)。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要求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外省企业还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8日到2013年6月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报名,并到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要求保持完好)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6月24日 13 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 5.3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文化广场绿化管理处 地 址:人民大街3133号 联系人:高扬 电 话:138431351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8777号10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张艳平 电话:0431-85370363 传真: 0431—85370363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