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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达 浏览量:1767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3-08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甲乙线220KV电力线路迁移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经技管【2013】2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兴隆山。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 2.4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14号公告、吉政函(2011)25号文件)。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 年 5 月_21 日至 2013 年 5_月_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30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外省监理企业提供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 年_ 6 月_17 日_13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 孙 明 电话: 0431- 84633247 报 名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联系人: 谢 辉 电 话: 0431-84627008、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李柏桥、杜 岩 电话: 0431-86805171、8765240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整理人:马达/审批人:杨秀玲 2013 年 5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