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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595.5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设备安装工程,投资额18534.43万元;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投资额8802万元;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投资额9395.29万元。 二标段:厂区及周边道路、附属、房建工程,投资额3746.25万元;进出水管线工程,投资额3660.79万元。 2.2建设地点: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 2.3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计划监理服务期: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内容: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一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8人,其中机电安装工程1人、土建2人;给水排水2人、电气1人、暖通1人、造价1人,且其中至少有2人有见证取样员证;二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其中道路1人、给水排水1人、土建1人、机电安装1人、暖通1人、绿化1人,且其中至少有2人有见证取样员证。 3.3 本次招标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 3.4 外省企业可以先参与投标,若中标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备案表》。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可兼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 1000 元、二标段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一标段5000 元、二标段 2000 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5.2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10 万元、二标段 2 万元人民币。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普阳街31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张媛、钟菲 电 话:0431-87990285、8764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