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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59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品红城五期32号楼、33号楼、34号楼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广厦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自筹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寿街2号。 2.2 建设规模: 32号楼建筑面积1976平方米、33号楼建筑面积5624.8平方米、34号楼建筑面积1339.2平方米; 2.3 监理内容:土建、水暖、电气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 2.6 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监理项目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监理项目业绩。监理人员要求:至少土建1人,水暖1人,电气1人。 3.3 外省监理企业需到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长春市入长监理企业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广厦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柏桥、钟菲 电 话:0431-87991406 0431-8764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