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1-85646722 |
|
0431-85646722 |
|
作者: 浏览量:2180
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丙三十二街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代理本次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工程概况:丙三十二街道路工程施工起点交丙三街道路中心0+000,丙三十二街道路 施工终点交甲二路道路路边4+669.94。道路宽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总投资额:8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2.5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6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7工程地点:长春高新区奋进乡湿地公园(长岛碧波区域)。 2.8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9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人数和专业应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期等因素确定,本项目不得少于3人,其前提是满足施工监理各专业的需要。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二份)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6)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厅办理有关入吉备案手续,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监理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监理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盖红 联系电话:1584307186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李吉、李慧 联系电话:0431-87991406 0431-87644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