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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事故通报 重敲安全警钟
作者:李抒鸿 浏览量:609

近日,公司下发了贵州毕节市金海湖新区一建工地发生一起山体滑坡事故的通报,事故造成14名施工作业人员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56.06万元。为进一步提高项目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吸取事故通报教训,切实做好监理工作。4月20日上午,双辽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该事故通报。

会上,项目部人员认真学习该通报的具体内容,这起事故成因并非天灾,而人祸。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层层违规,最终造成悲剧的发生。项目部人员对该事故中监理的履职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具体如下:

1、明知该项目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边坡设计未送审,对施工单位采用白图施工行为未制止,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

2、履行安全监管巡察不力,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边坡施工安全巡察记录缺失。

3、未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未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4、未对施工单位、劳务公司驻场人员进行资质审核,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清退、更换。

5、对2021年10月2日场地滑坡风险认识不足监督施工单位落实边坡滑坡抢险工程方案不力。

6、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停工通知书》,未制止且未报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7、在明知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边坡进行变形监测、施工单位施工监测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督促整改。

会上,根据项目部目前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切实从中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提高忧患意识,保在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生产作业全面排查尾工工作的安全隐患,不定期开展细致的梳理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记录在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迅速整改到位,坚决打好“防疫针”,杜绝存在侥幸心理,确保收尾阶段工作的安全稳定。

 

 

 

 

                                       供稿人:李抒鸿

日期: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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