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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呈龙 浏览量:5279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2019ZHYX10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教育附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新建教学实训楼1栋,规划建筑面积9074.49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293号,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东风校区内;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竣工、结算、财审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监理员需持有岗位证书;(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证件图片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招标公司通知1小时内准时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与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总监理工程师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 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5至2019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19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办公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长春市东风大街293号 联 系 人:商工 联系电话:0431-84648277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李群、杨光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206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1-81501458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2、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