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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西部回迁小区三期工程监理
作者:邵呈龙 浏览量:5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西部回迁小区三期工程招标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监理企业最多对其中的1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2.1.1一标段:净月西部回迁小区三期一标段工程监理;

2.1.2二标段:净月西部回迁小区三期二标段及土方工程监理;

2.1.3三标段:净月西部回迁小区三期三标段工程监理;

2.1.4四标段:净月西部回迁小区三期四标段工程监理;

2.1.5五标段:净月西部回迁小区三期五标段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净月区丁九街以西,生态东街以东,天新路以北,丙二十八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45000.96平米;其中:

一标段66682.31平米,最高层数33层;监理投资额:106.04万元;

二标段42381.56平米,最高层数18层;土方工程46.5万立方米;监理投资额:116.28万元;

三标段52149.9平米,最高层数4层;监理投资额:98.76元;

四标段77718.35平米,最高层数18层;监理投资额:155.31元;

五标段106068.84平米,最高层数33层;监理投资额:156.20元;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2016年至今)内完成同类或类似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其相关文件;

3.3具有近年(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及近年(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6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一标段: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人,其中土建2人;水暖、电气、安全、资料至少各1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二标段: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人,其中土建2人;水暖、电气、市政、安全、资料至少各1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三标段: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中土建、水暖、电气、安全、资料至少各1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四标段: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人,其中土建2人;水暖、电气、安全、资料至少各1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五标段: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人,其中土建2人;水暖、电气、安全、资料至少各1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投标(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 2019年9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密码后下载电子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 长春睿德名人艺术酒店二楼名人厅(长春市新城大街与天富路交汇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3栋)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公共招标投标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联系人:于喜     

联系电话:0431-85150156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监督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5112356

电子邮箱: ccwlzx2001@vip.163.com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8779829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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