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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台吉(49.5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聂振鹏 浏览量:1789

 

招标编号:HNZB2019-05-21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台吉(49.5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阜新台吉(49.5MW)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阜新台吉风电场。

2.2 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期:自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共计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2.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证或国家注册造价师证,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及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4.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风电工程监理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应提供投标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年 5月23日9时起至2019年 5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 5月23日9时起至2019年 5月28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 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3 日10时 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22号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

110004

邮 编:

050071

电 话:

024-31883822

电 话:

400-010-1086 转 8215

电子邮箱:

59162389@qq.com  

电子邮箱:

150303664@qq.com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05-23

 供稿人:聂振鹏/审批人:陈险峰

日期: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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