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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917
项目编号:ZKGSG-ZB-201816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团山学校建设工程室内装潢装饰项目已由长宽发改字【2017】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长春市团山学校建设工程室内装潢装饰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团山学校建设工程室内装潢装饰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3 项目规模:总投资额1054.4465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9 月7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 招标范围:长春市团山学校建设工程室内装潢装饰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6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等级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其中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人员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企业出具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 月 19 日至2018年 6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省企业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9:30分整,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教育局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1894366457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凤欢 电 话:18745056491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