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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新零售体验Mall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46

 招标项目编号:ZDZB2018-061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居然之家新零售体验Mall项目,已由长高发改字【2018】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居然之家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居然之家新零售体验Mall项目监理工

2.2 招标规模:然之家新零售体验Mall项目,总建筑面积358334.14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居然之家新零售体验Mall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ZDZB2018-0615/1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建设资金情况: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开发区,东至高新丙十四街,南至超强街,西至硅谷大街,北至锦湖大路。

2.7 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可兼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规模的三个及以内项目(包括此项目),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须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专业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8人、水暖监理工程师3人、电气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7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信息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须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7)信用综合评价证明资料原件(如在网站公示的提供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高新管委会三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居然之家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8224069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04457381           传真:81815173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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