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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900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06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长春市二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出的其他监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14人。

3.3近三年(2015、2016、2017)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4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信誉要求:

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需提供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法定假日除外),在长春市华苑宾馆3010室(地址: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工程师证书;(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7)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9)外埠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官网公布企业信息网页截图。

4.2 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6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10室(地址:长春市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联系人:王黎明            

电话:13019107199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和顺三条街86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国艺凡             

话:1325171304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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