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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泉源(南溪湿地)商务综合体施工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10

 项目编号:2201021706290101BE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泉源(南溪湿地)商务综合体施工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2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翠泉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翠泉源(南溪湿地)商务综合体施工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空地以东,现状建筑以南,现状住宅以西,南环城路以北。

2.3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67650.1平方米,(包括A-3b、B-3、C-1三个地块)。 其中A-3b地块总建筑面积 24510.61 平方米,公建地上建筑总面积 15953.57平方米,公建地下建筑总面积 8557.04 平方米;B-3地块总建筑面积 9705.26 平方米,公建地上建筑总面积 3594.11平方米,公建地下建筑总面积 6111.15 平方米;C-1地块总建筑面积33434.23 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 5187.065平方米,公建建筑总面积 28247.165 平方米。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结束。

2.5工程施工工期:2018年9月1日开工,2021年11月1日竣工。共计:1157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3年(2015年-2017年)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相似工程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可兼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规模的三个及以内项目(包括此项目)。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人员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6 月13 日至 2018 年 6 月 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请加盖公章(适用于总监理工程师兼职项目的投标人)原件,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等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6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翠泉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090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沅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蔡女士

话:0431-85282328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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