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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91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8-037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洺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吉利汽车4S店项目已由长高发改字【2017】112号、长高发改字【2018】7号文件批准建设,确定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长春市洺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洺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吉利汽车4S店项目监理招标 2.2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9522.06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进行监理招标。 2.4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以西。 2.5 最高投标限价:5万元 2.6 监理服务期: 2018年05月24日 至2018年08月30日 共99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监理资质要求:综合资质或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无在建工程。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6日至2018年05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投标单位报名时所提供资料需要符合本招标公告3.1项至3.8项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另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 (3)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05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管委会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 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长春晚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洺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娜 电话:189467861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电 话:0431-82879888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年0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