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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瑞城综合服务大厦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70

 招标项目编号:HXCT-2018-CCJL0408

1、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长春瑞城综合服务大厦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长高发改字【2018】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瑞城综合服务大厦项目监理

2.2 建设规模:15381.75 ㎡

2.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光街1012号

2.5 监理服务期:2018年5月10日-2019年5月10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其中土建1人、水暖1人、电气1人、监理员1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标人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08室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需邮寄,投标人须说明详细邮寄地址,如有遗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4  9:30 时,地点为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高新管委会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长春瑞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光街1012号

人:兰磊

联系电话:1390430055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10楼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0431-88510222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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