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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26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174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仓储中心更新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发送停车场地面修复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仓储中心更新改造项目二发送停车场地面修复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混凝土道路罩面约32930㎡,方砖改沥青路面积约1063㎡及车位划线等。仓储中心更新改造项目二发送停车场地面修复工程施工,包括厂区部分道路铣刨重新做罩面,部分方砖道路拆除并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施工路面与原有路面平顺相接,拆除整备厂房原有引道并新建,引导两侧现有防撞柱拆除,道路施工完成后将原防撞柱复原安装。 2.3招标范围: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仓储中心更新改造项目二发送停车场地面修复工程监理。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长沈路与兴顺路交汇,仓储中心整车物流部二发送院内。 2.5计划工期:2018年 5月30日开工,2018年8月31日竣工。 2.6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全部成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需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风大街76号 联 系 人: 夏中文 联系电话: 0431-8202722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刘庆野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年0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