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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设施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34

 招标编号:JLZQH-ZB-2018125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设施配电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1]341号文件、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681号文件、[2011]254号文件、[2011]294号文件及[2013]4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设施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5计划工期:2018年5月21日开工,2018年11月20日竣工。

2.6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年)须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凭证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人:管工

联系电话:17390010147

报名联系人:夏梦露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人:王 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设施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JLZQH-ZB-2018125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设施配电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1]341号文件、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0]681号文件、[2011]254号文件、[2011]294号文件及[2013]4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交通设施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5计划工期:2018年5月21日开工,2018年11月20日竣工。

2.6监理工作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7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年)须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需满足本项目需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被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且企业信誉须良好。投标截止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凭证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人:管工

联系电话:17390010147

报名联系人:夏梦露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人:王 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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