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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901
招标项目编号:20180304-JL01-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海·龙玺A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8]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春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以南、盛北大街以西、应化新路以北、北湾东街以东区域。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77446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53.1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81335.9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12277.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440平方米。 2.3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2018年4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至2020年06月30日。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结束日期晚于2020年06月30日,则监理结束日期相应顺延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结束之日。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市政场站等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燃气、热力、景观照明、精装修等)及与市政工程接口,即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及以上,其中建筑工程相关专业3人,电气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企业需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2日至2018年03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2根据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4月2日9时30分, 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杨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431-8110307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李鹤 电 话:0431—85832429-802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