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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2029
招标编号:WLZX201802-0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总部基地-文创中心项目监理已由长高发改字[2017]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卓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前进大街以西火炬路以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7147.98平方米,其中1#楼20层约8738平方米;2#楼22层约19314平方米;商业约5856平方米;地下约4254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工程施工工期: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年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3.3.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有三年以上担任总监经历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证明; 3.3.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拟投入的现场监理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 3.3.3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5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或发送上述材料扫描件至招标公司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密码后下载电子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锦湖大路1357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卓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光华街588号 联系人:李博 电话:15043094991 招标机构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联系人:包宇、李亮 电话:15714304042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