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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840
招标项目编号:WLZXR201801-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家镇东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银河城三期)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广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三个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兰家镇东3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万龙银河城三期)一标段 2.2地点: 长春市宽城区甲五路以南,乙二路以西。 2.3规模: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28353.38m2;二标段:建筑面积约:69930.82m2;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3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办 [2017]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窗口报名,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9:30,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广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1899号耀江五月花苑小区29栋104号房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 刘乐 电 话: 18088610372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55号院国际大厦11楼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卢先生 电 话: 0431-8898899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8年03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