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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902
招标编号:2017ZHYX1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水生态维护工程监理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PPP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不间断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伊通河公平桥、荣光桥两岸。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审计等全过程及保修期内。 2.4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工程。 2.5建设规模:DN1200管道约400米,DN1100管道约800米,钢套钢及水泥套管。 2.6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