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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新建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76

 项目编号:WLZX201707-399~4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华泽学校新建项目(一期)招标已由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南发改[2016] 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以北,林语路以南,泰春街以东,泰景街以西。

2.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9月6日开工,2018年6月30日竣工。

2.4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划分:共 2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工程名称

计划投资(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

校区内道路绿化垃圾点及外网工程

571.7039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1人,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人,给排水1人,水暖1人,电气1人。

弱电工程

391.1209

总监理工程师1人,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1人。

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2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相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证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总监注册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阜企业提供)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回执请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0431-8897487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联系人:杨秋颖、李亮      联系电话:15714304042、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址:http://www.ccwl2001.com.cn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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