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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856
招标编号:GXTC-1768167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造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工程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1、园林景观工程;2、文保建筑恢复工程;3、房建工程。为提高本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技术和管理经验,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富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项目管理、监理及造价单位,为招标人和本项目建设实施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以确保本项目按期、高质量完工和交付使用。(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施工阶段项目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监理服务范围:设计工作至缺陷期结束期止。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咨询、工程量结算审核及后期运营测算等工作。 2.4 建设地点:亚泰大街以东,东岭南街以西,净水路以北,南湖大路以南,原南岭水厂区内。 2.5 服务周期: 项目管理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监理服务周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审计及后期运营测算完成结束。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咨询负责师兼职)。工程咨询负责人1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管理业绩。主要管理工程师3人, 其中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格,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格,1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监理负责人2人,其中1人应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文物保护工程业绩;1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监理证。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及高级职称资格,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造价业绩。造价人员6人,应具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证书。现场全过程咨询服务驻场工程师1人,具有现场咨询服务相关能力; 具体数量及专业详见下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完成过至少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 3.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监理单位,并派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阶段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入吉监理企业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其他企业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备案。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阜企业提供文物保护监理单位除外)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02室 联 系 人:周映乔 联系电话:15754323339、0431-89864644
招标公告(变更) 项目名称: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南溪水文化生态园工程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 招标编号:GXTC-1768167 原公告中:3.2监理负责人2人,其中1人应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及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文物保护工程业绩; 变更为:监理负责人2人,其中1人应具有全国性文物保护行业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文物保护工程业绩;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02室 联 系 人:周映乔 联系电话:15754323339、0431-89864644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