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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文实验站建设工程(白城地下水水文实验站)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65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7]-25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水文实验站建设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3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墒情监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吉林省水文实验站建设工程(白城地下水水文实验站)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白城市。

2.3招标范围:吉林省水文实验站建设工程(白城地下水水文实验站)部分工程的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2017828日至工程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完成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31日至20178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人员注册监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近三年类似业绩1个(2014-2016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16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8220930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墒情监测中心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昆山路1195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431-818176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1608

联 系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33133318643117352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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