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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太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08

 招标编号:HTZB2017-934

一.招标条件

吴太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长经经发审字[2017]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吴太药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吴太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东至甲二街,南至丙八路,西至丙一街,北至空地。

2.3 监理服务期:计划2017824日开工,计划2018121日竣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无不良记录,有类似项目监理经验。其他监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监理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

3.4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28日至20178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728日至20178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179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吴太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 经济开发区机场大路7299号1301-75号

联 系 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189466691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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