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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27
项目编号:GMGITC-JL-1706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建设工程之明水路、延安大街平行路道路工程、文厅雅苑北侧规划路道路工程(桦甸街—前进西街)、朝阳区建设工程-飞跃东路工程(规划二路—光谷大街)、宽城区丙十一街道路工程、南关区建设工程—三义胡同(西三道街—西二道街)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202号、【2016】421号、【2016】422号、【2017】118号、【2017】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建设工程之明水路、延安大街平行路道路工程、文厅雅苑北侧规划路道路工程(桦甸街—前进西街)、朝阳区建设工程-飞跃东路工程(规划二路—光谷大街)、宽城区丙十一街道路工程、南关区建设工程—三义胡同(西三道街—西二道街)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2014-2016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5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须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阜企业提供)到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13:30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张旺
电话:1814302719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鲁永生
电话:0431-8801805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