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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新城供热中心工程一期一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2029

 项目编号:JTZJL1705-0515BY

1、招标条件

净月新城供热中心工程一期一标段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7)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净月新城供热中心工程一期一标段监理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以东,空地以南,丁八街以西,丙二十八路以北。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建筑面积为:8669.99平方米。其中锅炉房建筑面积约8316.19平方米,烟囱建筑面积约353.8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周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执行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2015]50号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管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潭供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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