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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3条示范街路和3个商圈建筑外立面及绿化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2271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1705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3条示范街路和3个商圈建筑外立面及绿化景观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9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3条示范街路和3个商圈建筑外立面及绿化景观工程)监理三标段;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3条示范街路和3个商圈建筑外立面及绿化景观工程)监理四标段;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3条示范街路和3个商圈建筑外立面及绿化景观工程)监理五标段;

2.2 招标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风大街、锦程大街、创业大街、飞跃商圈、四联商圈、车百商圈区域内的建筑外立面改造、楼体亮化、绿化景观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汽开区;

2.4 计划工期: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 计划投资:三标段8369.9013万元;四标段8947.3864万元;五标段6546.4266万元;

2.6 监理服务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7 招标范围: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汽开区)(3条示范街路和3个商圈建筑外立面及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8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三-五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其中三、四标段同时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五标段同时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人员要求:三、四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名;五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名。均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三、四标段土建专业各5人,电气专业各1人,水暖各1人;五标段园林绿化专业5人。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三-五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的信誉情况)。

3.8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三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报,兼投不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获取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四部(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4.4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6月20日13时30分,地点是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421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监督人核验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梓耕

电话:0431-8860976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联系人:金琳

电话:13843092366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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