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1-85646722 |
|
0431-85646722 |
|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50
招标编号: CCWS-ZSY2017002 1、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隆盛加气站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5】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隆盛加气站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63.66㎡,其中站房57.66㎡、罩棚106平方米。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招标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2.5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斯克路与隆盛街交汇。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2.7监理工作周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拟派2名监理人员(相关专业)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需具备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7月-2016年12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外省监理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为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月 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栋104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2431438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亮 地址:自由大路7407号 联系电话:0431-89868314转601、603,1590441367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