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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857
招标编号:LTZB2017G-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五色草花坛景观绿化工程(2017年)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17】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五色草花坛景观绿化工程(2017年)施工监理。 2.2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4计划工期:2017年6月10日至2017年6月30日(养护期为一年,2017年6月30日-2018年6月30日) 2.5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6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与投标报名时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到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6)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无政府不良记录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在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层808室)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A区3 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晶 联系电话:0431-860299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康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637799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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