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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85
招标项目编号:HXZ-2017016 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国网吉林柳河县供电有限公司姜家店供电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柳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柳发改审批 [201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国网吉林柳河县供电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网吉林柳河县供电有限公司姜家店供电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97.04平方米,二层,框架 (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柳河县柳河镇 2.3施工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止(2017年6 月3日—2018年6 月7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3.2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于2017年5月9日-5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柳河恒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可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理工程师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柳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国网吉林柳河县供电有限公司 地 址:柳河县柳河镇 联系人:刘铁成 电 话:13944552311 招标代理机构:柳河恒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柳河县柳河大街1984号 联系人:刘晓玲 电 话:0435-7215105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