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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万科城45地块1-R1#、1-R3#、R2#、R4#、R5#楼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931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7-JL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万科城45地块1-R1#、1-R3#、R2#、R4#、R5#楼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1]5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万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净月万科城45地块1-R1#、1-R3#、R2#、R4#、R5#楼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2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约为23825.98平方米,共计五栋单体。

2.3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4 建设地点:东至新城西街、南至银杏路、西至丁五街、北至乙十四路。

2.5 预计监理服务期:2017年06月03日至2020年06月30日。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可兼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规模的三个及以内项目(包括此项目),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须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8日至2017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泰来街1528号(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投标邀请书及以下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近三年 (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5.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是2017年05月31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万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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