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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909
招标编号:2017HYZX0432(2201031702130101BE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纪家窝堡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华源·公园道1号二期)已经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4]1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大世界(集团)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大世界(集团)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纪家窝堡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华源·公园道1号二期)C区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81197.36平方米; 2.3招标范围:纪家窝堡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华源·公园道1号二期)C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4工程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北凯旋路东侧; 2.5监理周期:2017年6月2日至 2019年12月31日;工期942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监理证,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工程经验,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3 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经建设单位同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可兼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规模的三个及以内项目(包括此项目), 报名时需提供已在任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同时增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位,总监代表不得兼职; 3.4 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日到2017年5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监理企业网上报名,外省企业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号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大世界(集团)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晶 联系电话:0431- 87855000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张多 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6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5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