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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906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朝阳区2017年旧城改造街路立面及亮化项目 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2017】69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区2017年旧城改造街路立面及亮化项目监理 2.2 招标内容:①楼体外墙部分粉刷,底商外墙粉刷,外墙保温修复;②屋面防水改造(含雨水管更换);③楼梯间改造(包含楼梯踏步修复,栏杆扶手,楼梯间大白粉刷等),更换楼宇门;④散水、台阶修复;⑤楼内外架空线捆扎;⑥室外围墙、围栏及台阶、踏步⑦增设信报箱及栋号标牌、单元号标牌⑧声控灯修缮等(实际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7年5月13日至2017年11月30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房建类项目监理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5年以上工作经验,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7人,其中土建专业4人,给排水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省部级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拟派出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5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注册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及“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9: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4开标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6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金琳 联系电话:13843092366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