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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27
招标编号:ZKGSG-ZB-201705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经开区)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经开区)监理; 2.2招标范围: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项目(经开区)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为一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5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2.7计划投资额:36910.224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等级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等级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1人,副总监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2012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或房建业绩。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机电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2013、2014、2015、2016)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为外埠企业的各方应分别按照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5日15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西侧 2 楼第二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梓耕 电话:1384412245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587号四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李妍佳 电话:15699566209 行政监督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