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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一期)四级修车体涂装厂房监理 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03

 招标项目编号:JTZJL1703-0331B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一期)四级修车体涂装厂房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速动车组检修建设项目(一期)四级修车体涂装厂房监理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7484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

2.4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5监理周期:2017年5月10日到2018年5月30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经验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执行吉建质〔2016〕23号 

文件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45日至20174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在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根据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制国

电话:0431-8783137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7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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