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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兴红中路(新华大街-站前街)道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830

 

招标项目编号: WLZX201611-5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兴红中路(新华大街-站前街)道路新建工程已由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审批字[2016]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平市市区
2.2 建设内容:道路长约640m,红线宽约30m。
2.3 项目投资额:约707万元
2.4 监理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2.5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监理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开标前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21日至 201611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收取300元成本费,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肆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街十马路   邮编:136000
联系人:刘浩宇
电话:0434-3106119、183434988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开区东南湖大路555号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五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赵晨辉
电话:13894806664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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