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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63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等6个建筑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ZZB2016-078 1、招标条件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等6个建筑项目已由长高发改字【2016】131号、130号、149号、148号、147号、长新发改字【2016】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等6个建筑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开发区。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2.5监理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对应,所有档案需通过备案审核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建专业)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3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同时报名,但不可以兼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1日至 2016年09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总监理工程师证; 4.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金港大街与丹霞山路交汇,规划展览馆320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翔悦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北区吉星大厦 联 系 人:张磊 电话:0431-820485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856号西安花园三期一栋一门四楼 联系人: 刘洋、李健 电话: 0431-8166056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