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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2042
长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57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已由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2]51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2 计划监理服务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2.3 建设地点:净月开发区净月潭公园正门东侧50m。
2.4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4.2015)内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下列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仟伍佰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5840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0431- 84526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咸枫、申晓晶
电话:0431-87991406、87990285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