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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2149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WLZX201608-444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3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中心城区防洪改造工程监理 (2)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伊通河流域中段。 (4)计划监理服务期: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 12 月 31日(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5)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自由拦河闸维修改造工程、小板桥橡胶坝维修改造工程、兴华拦河闸维修改造工程、四化拦河闸维修改造工程、鲶鱼沟防洪闸维修改造工程、永安沟防洪闸维修改造工程、东安闸防洪闸维修改造工程、排水涵洞维修改造工程、拦河闸辅助工程、经开1号排涝站维修改造工程、经开2号排涝站维修改造工程、东天排涝站维修改造工程、吴家排涝站维修改造工程、排涝站辅助工程。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2)近三年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4)有良好的履约信誉;(5)吉林省行政区域外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需到吉林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持已备案的证明材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要凭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省外监理企业备案证明(外省投标人需提供)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2、招标文件在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售(长春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定于2016年10月9日下午13:30时在长春市临河街6177号铂鑫宾馆五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1-8600092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秋颖、史思源 联系电话:0431-88610059、15714304042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