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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9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暖房子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6G-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暖房子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技管【2016】15号、长经技管【2016】2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3 监理范围:与勘查、设计单位技术对接和沟通协调,工程范围内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省、市各级相关部门发布的“暖房子”工程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2.5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内容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相关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项目总监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通过报名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交不少于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4653201、0431-846267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商务花园808室 联系人:孔桂云 电 话:0431-88602517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