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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624
2016年度吉林高新区新北街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DZX2016-31 一.招标条件 2016年度吉林高新区新北街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市移民办公室以吉市移办【2015】38号、吉市移办【2016】4号、吉市移办【2016】7号、吉市移办【2016】1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6年度吉林高新区新北街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 2.4计划工期:2016年8月25日—2016年10月10日 2.5建设地点:吉林高新区新北街道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需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利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吉南线267号3楼3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高新区新北街道办事处红丰村等村民委员会 地 址:吉林高新区新北街道 招标公司:长春利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吉南线267号3楼307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1-81660044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