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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国际轻工产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65
 招标编号: 2016HYZX0712(2201051607110101BE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轻工产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2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轻工产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英腾大街以西,东四通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829.27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2016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18日(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配合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工程师要求:共4人,其中土建2人,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各1人,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监理证。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且常驻工地.

3.3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省监理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3楼有形建筑市场1号窗口报名,报名后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四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128号               

联系人: 李剑      电话: 159044062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李   阳  

电        话:0431-85670001-8035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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