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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供水泵站监控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53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2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水泵站监控系统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14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与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市内第一、二、三、四、五净水厂;石头口门、放牛沟、新立城等三座源水及加压泵站;市内8座大型加压泵站;798座自管二次供水泵站;1210座社会二次供水泵站。

2.2本项目施工工期:2016817日至201981日,共1079日历天。

2.3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其中机电2人电气2人。

3.2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14日至20167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交易中心窗口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8813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平泉路1017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431-886310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780、87990285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7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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