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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颜薇 浏览量:1760
长岭县2016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607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长岭县2016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岭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省级配套10%,县级配套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岭县2016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2招标内容及范围:建设高产稳产田3.54万亩,修建机耕路74公里,修建塘坝1座,闸门2座,晒水池1座,抗旱保苗机井362眼,配套灌溉及动力设备312台(套)
2.3 建设地点:长岭县长岭镇、太平川镇、北正镇和腰驼子乡;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近三年(2013-2015年)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不少于5人,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证书。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3 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单位需持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有至少一项类似监理业绩;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7 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投标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外省企业入吉备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7月26日 9 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投标窗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实施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文刚
联系电话:0438-7223575
地址:吉林省长岭县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二楼招标四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东 1584310209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