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1-85646722 |
|
0431-85646722 |
|
作者:颜薇 浏览量:1773
招标编号:2016ZG4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丙十九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发改审批字【2016】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丙十九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 工程投资额:663.2243万元
2.3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政府投资100%,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
2.6监理服务周期: 2016年7 月25日至2016 年9月 30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三年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拟派的各专业监理人员: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执业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外省监理企业必须到长春市政务大厅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月 28 日至 2016年 7月 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至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人:王中文
电 话:15948765319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