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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JRC2016S172(S0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由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项目采购X[20160615]-1222号,招标人为吉林省公安厅,采购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证照中心楼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3服务期:施工开始之日起所有项目监理结束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预算:3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一项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经验,55周岁以下,近三年监理过类似项目工程。
3.3投标人需在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地企业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公安厅
联系人: 朱鹏
联系电话:0431-82098759
邮政编码: 130000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整理人:颜薇/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