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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作者:姜来 浏览量:1577
 招标编号:2016JG077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以长二教发 [2016]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2.2 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投资额:2897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15日;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6 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的业绩。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监理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合计不少于10人,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省级监理岗位证书。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吉建管〔2015〕50号及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窗口或网上登记报名。报名后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节假日休息)
4.2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下午13:30时,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网站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联系人
招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和顺北四条20号
联系 人:闫诚
联系电话:0431-84941725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043600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处
市建委监督电话:0431-88779829
             
                                            
           
 
整理人:姜来/审批人:杨秀玲
                                      2016年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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